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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海洋资源开发研究院管理委员会第一届委
发布时间:2010-09-19 15:41 访问127

管理委员会是研究院的决策机构,由依托单位有关负责人、主管部门、共建单位负责人共同组成。管理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主任由依托单位推荐,管理委员会表决产生。管理委员会负责决定研究院的重大事项,制订发展规划、研究院章程,确定阶段性目标和任务。研究院现设院长1名,副院长2名。院长执行管理委员会的决策,负责组织、实施、管理研究院的各项工作,院长由管理委员会聘任。

1.4 江苏省海洋资源开发研究院管理委员会第一届委员

姓名

性别

职务/职称

单位

陈明辉

党委书记

淮海工学院

晏维龙

校长/教授

淮海工学院

姚东瑞

副校长/教授

淮海工学院

纪延光

处长/研究员

淮海工学院科技处

徐启华

主任/教授

淮海工学院学科办

李明

处长/教授

淮海工学院政策法规处

叶昕

处长

淮海工学院审计处

李梅英

处长/教授

淮海工学院财务处

王恒明

处长

淮海工学院设备管理处

刘新河

处长/副教授

淮海工学院人事处

许兴友

院长/教授

淮海工学院化工学院

王淑军

院长/教授

淮海工学院海洋学院

阎斌伦

主任/教授

省海洋生物技术重点实验室

陶建兴

主任

淮海工学院招标办

吴建新

处长

淮海工学院后勤管理处

樊华

副院长/教授

海洋资源开发研究院

 

研究院现设4个部,1个中心,负责研究院日常事务的管理工作,各职能部门职责如下:

综合部。负责研究院行政方面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起草研究院行政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组织拟订全院性行政规章制度,处理行政公文,负责组织、接待、对外宣传等工作。

项目部。负责各级各类项目组织申报及过程管理工作,负责科技人才引进、科技团队管理、科技成果管理、推广与转化、科技服务等工作。

资产部。负责基础设施建设、改造与管理,仪器设备及耗材等购置与管理。

    合作部。负责与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建立产学研协作联系,对外交流及学术、科技活动组织等。

培训中心。编写培训计划,负责开展各类科技人才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