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管理体系
管理委员会是研究院的决策机构,由依托单位有关负责人、主管部门、共建单位负责人共同组成。管理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主任由依托单位推荐,管理委员会表决产生。管理委员会负责决定研究院的重大事项,制订发展规划、研究院章程,确定阶段性目标和任务。研究院现设院长1名,副院长2名。院长执行管理委员会的决策,负责组织、实施、管理研究院的各项工作,院长由管理委员会聘任。 表1.4 江苏省海洋资源开发研究院管理委员会第一届委员 姓名 性别 职务/职称 单位 陈明辉 男 党委书记 淮海工学院 晏维龙 男 校长/教授 淮海工学院 姚东瑞 男 副校长/教授 淮海工学院 纪延光 男 处长/研究员 淮海工学院科技处 徐启华 男 主任/教授 淮海工学院学科办 李明 男 处长/教授 淮海工学院政策法规处 叶昕 男 处长 淮海工学院审计处 李梅英 女 处长/教授 淮海工学院财务处 王恒明 男 处长 淮海工学院设备管理处 刘新河 男 处长/副教授 淮海工学院人事处 许兴友 男 院长/教授 淮海工学院化工学院 王淑军 男 院长/教授 淮海工学院海洋学院 阎斌伦 男 主任/教授 省海洋生物技术重点实验室 陶建兴 男 主任 淮海工学院招标办 吴建新 男 处长 淮海工学院后勤管理处 樊华 男 副院长/教授 海洋资源开发研究院 研究院现设4个部,1个中心,负责研究院日常事务的管理工作,各职能部门职责如下: 综合部。负责研究院行政方面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起草研究院行政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组织拟订全院性行政规章制度,处理行政公文,负责组织、接待、对外宣传等工作。 项目部。负责各级各类项目组织申报及过程管理工作,负责科技人才引进、科技团队管理、科技成果管理、推广与转化、科技服务等工作。 资产部。负责基础设施建设、改造与管理,仪器设备及耗材等购置与管理。 合作部。负责与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建立产学研协作联系,对外交流及学术、科技活动组织等。 培训中心。编写培训计划,负责开展各类科技人才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