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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海资院发〔2011〕11号
关于申报江苏省海洋资源开发研究院
2011年度开放研究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江苏省海洋资源开发研究院为省科技厅依托淮海工学院建设的省级重大研发机构。研究院面向江苏海洋产业培育与发展需求,重点开展海洋生物医药、海水综合利用、海洋信息技术、海洋工程、海洋新材料、海洋环境治理、海洋经济与管理等领域的应用研究或产品研发。研究院设立开放研究基金,资助相关单位科研人员开展海洋资源开发与应用研究。开放研究基金项目申报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国内从事海洋产业相关研究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企事业单位的科研和技术人员。
二、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必须围绕江苏海洋产业发展的前沿或关键技术,开展应用性研究或产品研发。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鼓励申报项目能与各级各类海洋相关项目结合,开展持续、深入性研究,提高项目成果转化率。对创新性强、前期研究基础好的项目将实施滚动支持。
2、申报项目应符合指南要求。申报截止时间为2012年1月6日,申报材料一式4份报江苏省海洋资源开发研究院项目开发部(淮海工学院通灌校区综合楼1702),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fsg919127685@126.com。(申报指南及申报书请在江苏省海洋资源开发研究院网站下载:http://www.jshzy.com)。
联系人:肖 辉:0518-85588902、15861247786
范圣刚:0518-85585030、13851262738
附件1 :江苏省海洋资源开发研究院2011年度开放研究基金申报指南
附件2:江苏省海洋资源开发研究院开放研究基金项目 申报书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八日
主题词: 开放基金 申报 通知
附件1:
江苏省海洋资源开发研究院2011年度
开放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2011年度江苏省海洋资源开发研究院开放基金项目主要围绕江苏省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与发展及研究院研发平台建设,设立专题项目和自由申请项目两类。
一、专题项目
1、海水综合利用。重点开展海水淡化、海水化学资源综合利用关键技术、相关产品及设备研发与应用研究。
2、海洋资源利用功能材料。重点开展生物基、金属基、无机有机等海洋功能材料、相关产品及设备研发与应用研究。
二、自由申请项目
1、海洋生物医药。重点开展海洋药物、海洋保健品、海洋生物制品等关键技术、产品及设备研发及应用研究。
2、海洋工程。重点开展港口与航道工程、滩涂围垦、海洋环境污染治理、海岸整治等海洋工程建设、安全控制与健康监测等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
3、海洋信息技术。重点开展海洋环境、海域使用、海岸演变、海洋工程等动态监测与决策系统等研发与应用。
4、海洋经济与管理。重点开展海洋经济、海域使用管理、海域有偿使用、海域权属管理等基础理论、政策制度的探讨与研究。
5、其他海洋相关领域研究。
三、申请及审批
1、“2011年度开放基金项目申报指南”为申请本年度研究院开放基金资助项目的依据。
2、凡有志于从事海洋资源开发与应用、管理研究的科研人员、研究生均可从研究院公布的“开放研究基金申请指南”范围内选定课题,提出申请。研究生需具备一年半以上学历,经导师同意后方可申请。
3、申请者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填写并提交项目申请书一式4份,同时递交申请书电子版。
4、申请的项目由研究院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确定本年度资助项目。
5、经批准的项目,申请者应与研究院签订合同,并按计划开展工作;资助经费按项目立帐。
6、开放课题基金受资助者,应根据计划进度按期向研究院递交工作总结和成果,工作完成后,及时进行验收鉴定。
四、要求
1、请申请者严格掌握研究项目的体量,要求项目精小,针对性强,对可能形成新项目的申请,择优支持。
2、鼓励申报有转化应用前景的科技项目,鼓励合作企业提供科技项目的工程试运行环境。
3、联合申报的第一申报单位须与合作单位签订项目合作协议,明确各自承担的任务、经费比例、知识产权权属等。联合申报的企业单位应具有一定的创新能力,企业运营状况良好。对有配套项目资金投入的产学研项目,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支持。
4、鼓励科研人员和团队自带课题和经费来研究院进行合作研究,经批准后,可定期到研究院开展科研工作,共享仪器设备等条件。
5、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1到2年,执行时间以项目合同为准。
6、研究院开放基金资助项目的研究成果归研究院和研究者所在单位共享,研究成果须同时注明研究院和研究者所在单位。具体执行方法依从《江苏省海洋资源开发研究院开放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规定。
江苏省海洋资源开发研究院
二0一一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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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申请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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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信息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