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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科技项目中期检查及验收预审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1-21 11:45 访问83 次
关于开展科技项目中期检查及验收预审查的通知
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市科技局“关于下达连云港市2011年科技发展计划(结转项目)的通知(连科计[2011]23号)”文件精神,我院将对在研科技项目进行中期检查、2011年前(含2011年)到期的科技项目进行验收预审查工作。
请各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合同及科技项目验收要求,准备项目中期检查或验收材料,并按期办理项目结题或验收手续。中期检查填写中期检查表并提供成果复印件;验收材料按照市科技项目验收要求准备。
我院将于12月5日前组织项目中期检查及验收材料的预审查工作,不能按期验收的项目需提交说明材料及延期申请,对于无正当理由而无法继续实施的项目,将予以终止。
附件1 市科技计划项目表
附件2 海资院开放课题项目表
附近3 项目中期检查表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主题词:科技 项目 验收 通知
江苏省海洋资源开发研究院 2011年11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