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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科技项目中期检查及验收预审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1-21 11:45 访问83

关于开展科技项目中期检查及验收预审查的通知

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市科技局关于下达连云港市2011年科技发展计划(结转项目)的通知(连科计[2011]23号)文件精神,我院将对在研科技项目进行中期检查、2011年前(含2011年)到期的科技项目进行验收预审查工作。

请各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合同及科技项目验收要求,准备项目中期检查或验收材料,并按期办理项目结题或验收手续。中期检查填写中期检查表并提供成果复印件;验收材料按照市科技项目验收要求准备。

我院将于125日前组织项目中期检查及验收材料的预审查工作,不能按期验收的项目需提交说明材料及延期申请,对于无正当理由而无法继续实施的项目,将予以终止。

 

附件1  市科技计划项目表

附件2  海资院开放课题项目表

附近3  项目中期检查表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主题词:科技  项目  验收  通知

江苏省海洋资源开发研究院        20111117日印发